中文网络流传说法称,中国曾经与乌克兰签署声明,承诺一旦乌克兰遭受核打击,中国会立刻进行反击,这项声明也使乌克兰成为中国有史以来唯一一个进行核保护的国家。
经核查,中国承诺在乌克兰遭到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受到此种侵略威胁的情况下,向乌克兰提供相应安全保证。
这种安全保证的承诺针对所有无核国家,并非专门只针对乌克兰。
安全保证不是核保护伞,中国官方多次表态称不为别国提供核保护伞。
2022-02-25
中文网络流传说法称,中国曾经与乌克兰签署声明,承诺一旦乌克兰遭受核打击,中国会立刻进行反击,这项声明也使乌克兰成为中国有史以来唯一一个进行核保护的国家。
经核查,中国承诺在乌克兰遭到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受到此种侵略威胁的情况下,向乌克兰提供相应安全保证。
这种安全保证的承诺针对所有无核国家,并非专门只针对乌克兰。
安全保证不是核保护伞,中国官方多次表态称不为别国提供核保护伞。
俄乌战争背景下,有微博用户发文称:“早前,我国曾与乌克兰进行了多次军事上的合作,比如我们熟知的瓦良格号、歼15战机、安225运输机等,随着两国之间的军事合作不断加强,我国也与乌克兰签署声明,在声明中我国承诺将对乌克兰进行一定的核保护,并且一旦乌克兰遭受核打击,我国会立刻进行反击,这项声明也使乌克兰成为我国有史以来唯一一个进行核保护的国家。
不过在克里米亚事件过后,乌克兰转向美国并接受了美国的援助,美军也派驻了一定的军队帮助乌克兰与俄罗斯进行武装冲突,甚至提出加入北约的想法。该事件过后,我国想要再次从乌克兰手中获取相关的军事技术将变得非常困难,至于当初承诺乌克兰的核保护,你认为我国还会遵守吗?”
所谓核保护伞(nuclear umbrella)是指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向没有核武器、但于自身而言有着重要利益的国家提供核保护的行为。美国的核保护伞政策最有代表性,核保护伞是美国维持与盟友安全关系的重要基石,按照美国的核保护政策,在盟友遭受核打击或者即将面临核攻击的时候,美国将使用自己的核武器对给盟友带来威胁的国家进行打击和报复,或者威慑试图使用核武器的国家不去使用核武器。
1,有关说法源自何处?
检索有关关键词,可以发现“中国给乌克兰提供核保护伞”的说法流传已久,至少可追溯到2013年。
2013年12月3日至6日,乌克兰总统亚努科维奇对中国进行了国事访问,双方签署了《中国和乌克兰关于进一步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声明中称:
中方高度评价乌方单方面放弃核武器,以无核武器国家身份加入1968年7月1日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中方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984号决议和1994年12月4日中国政府关于向乌克兰提供安全保证的声明,承诺无条件不对作为无核武器国家的乌克兰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在乌克兰遭到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受到此种侵略威胁的情况下,向乌克兰提供相应安全保证。
联合声明中提到的《中国政府关于向乌克兰提供安全保证的声明》发布于1994年12月4日,全文如下:
中国政府欢迎乌克兰销毁其境內全部核武器的决定,对乌克兰议会于11月16日批准乌克兰作为无核武器国家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表示赞赏。
中国完全理解乌克兰希望得到安全保证的要求。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是,无条件不对无核国家和无核地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这一原则立场适用于乌克兰。
中国政府呼吁所有核国家作出同样的保证,以增进包括乌克兰在内的所有无核武器国家的安全。
中国政府历来反对在国家关系中施加政治、经济等压力的作法,主张通过平等协商和平解决分歧和争端。中国恪守1992年1月4日中乌建立联合公报、1992年10月31日中乌联合公报和1994年9月6日中乌联合声明的精神,承认并尊重乌克兰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并愿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中乌友好合作关系。
1994年12月5日,乌克兰、美国、俄罗斯和英国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签署《布达佩斯安全保障备忘录》,以解决乌克兰在独立以来,苏联遗留下来的武器包括核武器的问题。
该备忘录共有六条声明:
(一)承诺尊重乌克兰的独立、主权和现存边界;
(二)承诺不对乌克兰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其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
(三)承诺不通过经济胁迫方式使乌克兰屈从于他们的经济或安全利益;
(四)承诺乌克兰以无核国家身份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之后,如乌克兰面临或遭到侵略危险,三国将立即推动联合国安理会采取措施,对乌克兰提供援助;
(五)承诺遵守不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中的非核武器缔约国使用核武器的义务;
(六)美英俄三方应对与上述承诺的相关问题进行商讨。
2,安全保证是否等同于核保护伞?
所谓安全保证(security assurance)是指无核武器国家免受核侵略和核威胁,及一旦遭受此种侵略和威胁时获得援助的国际安排。安全保证通常又被分为积极安全保证和消极安全保证。
“消极安全保证”指核武器国家承诺在任何条件或在一定条件下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中国已经承诺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积极安全保证”指无核武器国家遭受使用核武器的侵略和威胁时,国际社会特别是核武器国家,向其提供援助。
研究军备控制与国家安全的清华大学助理研究员胡高辰2021年3月23日在澎湃新闻撰文称:
上世纪60年代,当时主要的拥有核武器国家和国际社会讨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时候,无核国家曾提出,如果想让无核国承诺签署这个条约,承诺不获得核武器,那么有核国家就得做出保证,保证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或者威胁使用核武器。在1968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签署时,无核国的这一诉求并没有体现在条约中。但是为了安抚无核国,1968年,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255号决议,提到了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要在无核武器国家遭受别国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核威胁时采取行动,提供帮助,使用核武器保护无核国免受核打击或核威胁,这就是积极的安全保证。
1995年4月5日,中国发布声明,重申无条件向所有无核国家提供“消极安全保证”,并承诺向这些国家提供“积极安全保证”。
这则声明于1995年4月6日由时任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肇星提交,标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安全保证问题的声明》(S/1995/265):
第四段: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承诺在任何无核武器国家受到核武器攻击时,在安理会范围内采取行动,以便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采取适当措施向该国提供必要的援助和对攻击国实行严厉和有效的制裁。这一承诺自然适用于遭受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此类侵略威胁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无核武器缔约国或做出任何类似的具有国际越苏里的关于不生产或不获取核爆炸装置承诺的无核武器国家。
第五段:
中国在第四段中提供的“积极安全保证”毫不改变中国在第三段中表述的立场,也不得被解释为中国赞成使用核武器。
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教授、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李彬2015年8月11日在《环球时报》撰文称:
中国的承诺针对所有无核国家,同时并未明确解释是否使用核反击手段来援助受核攻击的国家。相比较而言,世界上现有的核保护伞只向盟国提供,只指核手段,甚至可能不排除首先使用核武器。因此,中国的肯定式安全保证(通常译作“积极安全保证”)与现有核保护伞的实践不是一回事。1995年之后,中国还对一些特定国家单独做出过肯定式安全保证,以鼓励这些国家放弃核武器或加入无核区。这些保证与1995年做出的保证在内容和要点上一致,远非核保护伞。
胡高辰认为:
从保护的行为过程来看,提供核保护伞和积极安全保证有一些一样的地方,例如两个行为都是宣布用核武器保卫或帮助无核武器的国家,但是与前面提到的联大通过的决议内容不同,核保护伞不能与安全保证画等号。虽然都是用核武器保卫无核国家,但安全保证是带有普遍意义国家间的承诺,具有积极意义,而核保护伞往往存在于个别或某一个国家团体中,核保护伞与国家联盟集团的政治和安全利益息息相关。
中国外交部2021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核裁军问题中国代表团提交的工作文件》中称:
中国始终将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从来不与任何国家比投入、比数量、比规模。中国从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军备竞赛,不为别国提供核保护伞,不在别国部署核武器。
中国承诺在乌克兰遭到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受到此种侵略威胁的情况下,向乌克兰提供相应安全保证。这种安全保证的承诺针对所有无核国家,并非专门只针对乌克兰。安全保证不是核保护伞,中国官方多次表态称不为别国提供核保护伞。
核查员:王梓龙
编 辑: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