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说法源自何处?
检索有关关键词,可以发现这一说法源自2013年。
2013年3月22日,韩国《轻微犯罪处罚法》开始实施。当年3月11日,韩国警察厅在官方博客上称,根据《轻微犯罪处罚法》第3条第1款第41项,跟踪行为被归类为“持续的折磨”,即违背对方的明确意愿,持续试图接近对方,反复要求会面、交往或观察、跟踪等行为,违者将处以 10万韩元(约合541.73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或拘留。
2013年3月18日,韩国警方公开了跟踪行为的界定类型。
警方承认,对于那些要求与异性约会1-2次的求爱级别的行为很难处罚,只能简单地作为“烦恼”来容忍。
可以处罚的情形是:在对方有明确的拒绝意向情况下,仍然多次(3次或以上)提出见面或约会要求;如果有充分的理由让对方感到恐惧或不安全,即使两次提出见面或约会要求,也可以进行处罚。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当事人明确的拒绝意向,处罚就很难成立。
警方称,在被害人没有明确表达意愿的情况下,首次报警时,将对加害者进行严重戒备;报警后,跟踪行为仍持续进行或者违反被害人明确意愿遭到被害者举报时,可能会受到处罚。
2,实际执行情况如何?
根据韩国国会议员李恩珠从韩国国家警察厅获得数据,警方从2018年6月开始在112报警电话号码中新设跟踪管理选项,新设代码的2018年下半年共受理了2772件举报,2019年受理了5468件举报,2020年为4515 起。
与之相比,实际的惩罚是微乎其微的。
因触犯《轻微犯罪处罚法》而受到处罚的件数是:2018年544件、2019年580件,2020年488件。
与举报件数相比,处罚件数的比例是:2018年19.62%,2019年仅有10.6%,2020年也只有10.8%受到处罚。
随着被视为轻罪的跟踪行为变成了一种持续重复的犯罪行为,整个韩国社会都提出了加强监管的必要性。
3,新法律如何规定?
韩国近年来发生多起女性被跟踪狂杀害的恶性事件,媒体称,现行法律对跟踪狂惩处力度过轻是造成悲剧的主要原因。不少女性权益保护团体积极呼吁修改法律,严惩这类违法者。
2021年3月24日,韩国国会以235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了《跟踪犯罪处罚法》,距相关法案于1999年在第15届国会上首次提出已时隔22年。这项法律即将于2021年10月21日生效。
据韩联社报道,根据该法,跟踪狂面临最高3年监禁或3000万韩元(约合17.3万元人民币)罚款;如果动用武器等危险物品,则面临最高5年监禁或5000万韩元(28.9万元人民币)罚款。
根据专注于分享韩国法律知识和经验的金毅律师的解读:
《跟踪犯罪处罚法》第二条第一项将“跟踪”定义为:违反他人的意思,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他人或其同居人、家属实施下列行为,让对方引发不安或恐惧的行为。具体的行为如下:
-接近、跟随或阻挡前行
-在住所、公司、学校及其他日常生活的场所(统称为’住所等地方’)或附近蹲守或监视的行为。
-利用信件、电话、传真或利用互联网送达物件、文字、语音、符号、声音、图片、视频(统称为’物件’)等行为。
-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将传达物件,在住所等地方或附近放置物件的行为。
-毁损住所等地方或附近东西的行为。
法律实施后,警方接到跟踪骚扰的求助必须要采取应急措施。所以受害者一定要果断报警,警方会根据法律规定立即跑到现场立即阻止。警方还可以利用职权对加害人远离受害人100米以外,还会命令加害人不得再联系受害人。如果加害人无视警方的警告与措施继续骚扰受害人,警方有权将加害人关押到留置场、拘置所,阻止加害人继续骚扰受害人。